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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明确省级炮制规范中药饮片跨省销售使用管理规则

医药网 等信源发布 2026-10-09 12:14

国家药监局于2026年9月30日发布通告,明确省级炮制规范中药饮片跨省销售使用管理规则,新规自2027年5月15日起实施。规定指出,省级标准中药饮片允许跨省级行政区域销售和使用。针对品名相同但药材基原、药用部位或炮制方法存在地区性差异的“临床易混淆”品种,实施备案管理制度。生产企业需向购进、使用地省级药监局提交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差异比对资料、标签样稿及真实性承诺等材料,通过国家药监局备案平台完成备案。省级药监局应加强指导并及时在网站公开备案信息,包括品名、企业详情、执行标准及临床易混淆内容等。此外,生产企业须在产品标签显著位置标明“用药提示:临床使用严防混淆”,并向相关单位提供备案信息及标准差异资料以备查询,旨在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临床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