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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印发

河北中医药 等信源发布 2024-01-25 13:39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联合河北省公安厅对2018年印发的《河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2024年1月19日正式印发。《管理办法》强调依法依规、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细化了公安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职责,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空白证件管理、废证管理、印章管理、真伪鉴定等工作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并精简了原《管理办法》中关于管理和签发机构人员具体工作流程等方面内容,突出群众知晓条款,方便群众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