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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执行国家组织第九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

医药慧 等信源发布 2024-03-07 10:20

山东省确定第九批国采药品执行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全省公立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将按规定销售中选药品。主供、备供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挂网并完成配送关系建立。医保部门将监测采购供应情况,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