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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办公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指导手册>的通知》

动脉智库 2023-12-08 08:47

2023年12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指导手册>的通知》。《通知》要求,为确保成本数据与财务会计数据的同源性和一致性,医院应当在会计核算时对费用科目设置明细科目或开展辅助核算,并按照人员经费、药品费等成本项目进行费用归集。在此基础上,医院应当根据管理工作需要开展医院全成本、医疗全成本、医疗成本、医疗业务成本等多维度成本核算。按照《通知》安排,到2025年底,争取实现三级医院全部开展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DRG成本核算;二级及以下医院全部开展科室成本核算、诊次成本核算、床日成本核算,逐步开展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DRG成本核算。到2030年底,力争所有医院均开展上述成本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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