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国家卫健委主任提出以地市为单位全面推广福建三明医改经验。三明医改核心是政府转变理念,承担办医责任,让医院走出“要生存就得创收”的困境,医院建设等由政府统筹,院长等薪酬由财政核定发放,运行费用财政保障,使医院回归公益机构。同时,医保局统一承担药品和耗材集中议价,切断灰色空间,推动医院收入结构转变,十年间当地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大幅提升。为保证医疗机构积极性,将医院工资总额分基本和绩效两部分,绩效由医保基金等三部分结余的10%组成,实现以健康为中心。三明医改成果显著,医务人员“阳光增收”,建立全员岗位年薪制,80%医务人员对收入满意,扭转了反向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