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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出台:基层医生这8大违法行为,不罚了

诊锁界 等信源发布 2025-12-11 18:31

陕西省药监局发布《陕西省药品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及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违规免罚调整。《清单》坚持处罚与教育结合、过罚相当原则,对不影响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性、有效性的初次轻微违法行为,在符合规定情形下不予处罚,并列举了8种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包括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标准但不影响安全性、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不规范、购销药品未按规定记录、未对购销人员进行培训并建立档案、未加强销售人员管理、销售药品未开具销售凭证、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甲类非处方药、以赠送方式向公众赠送甲类非处方药等,同时明确了“初次违法”的界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