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医保基金清算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提出在高质量完成医保基金结算基础上推进清算提速,自2028年起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清算,清算资金占年度医保基金拨付的3%左右,推进季度清算等创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将大病保险资金和医疗救助基金等纳入清算提速范围,逐步缩短异地就医费用清算周期。通知明确三阶段任务:起步阶段(2026年5月底前完成2025年度清算,试点地区3月底前完成,清算资金占比5%左右);提速阶段(2027年4月底前完成2026年度清算,试点地区3月底前完成,清算资金占比3%-5%);全面实施阶段(2028年3月底前完成2027年度清算,清算资金占比3%左右)。同时提出要抓好方案制定、数据准备等主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