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落实挂网药品价格风险预警标识的通知》流出,要求6月前对所有挂网药品完成红黄标识,分批进行,其中国家集采价格治理2月完成,省级集采3月完成,其他类药品5月完成。通知根据医保办函〔2025〕139 号要求,旨在提升药品价格合理化治理水平,推动构建药品全国统一市场,加强大数据应用,实行药品价格风险预警,对价格偏高药品进行“红黄标”标识,提示医疗机构价格风险,引导价格合理。具体工作包括落实国家组织集采药品价格风险预警标识,2月中旬前完成相关药品“红黄标”预警,第1-8批待集采续约结果落地执行后1个月内落实,并分别对化学药、生物制品等不同情况给出了“红黄标”预警标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