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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集采17个中选药品信息变更(第八批)

沪上悘药人 等信源发布 2026-01-22 15:39

根据《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等规定,中选企业在满足条件时可变更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增加规格包装、变更企业名称等信息,且变更后仍具中选资格。经核实相关企业申请材料,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同意企业变更国家集采第八批17个中选药品的有关信息,并要求各相关单位及时做好信息衔接变更以及挂网和采购等工作,随文附有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部分中选药品的信息变更情况(第八批)的附表,发布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