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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8个上海市中药配方颗粒试行标准公示

沪上悘药人 等信源发布 2026-01-23 15:32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遵循相关通告规定,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对申请转化为本市中药配方颗粒试行标准的申报资料进行技术审核,形成第一批8个上海市中药配方颗粒试行标准(公示稿),包括娑罗子(天师栗)、芦荟(库拉索芦荟)、檀香、乌梢蛇、酒乌梢蛇、川木通(小木通)、沉香、谷芽配方颗粒,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0天。公示期间,相关单位如有异议,可来函反馈至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公示期满未回复即视为无异议。公示还公布了联系人、电话、邮箱、地址及邮编等信息,并提示可登录官网下载标准附件,公示发布于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