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健委印发通知设置重症等7个专科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根据评审结果和区域布局,决定设21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16个建设单位,涉及重症、血液病等专科。通知要求各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区域内相关专科能力,满足群众更高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并持续加强建设,积极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各建设单位所在医院要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建成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各设区市卫生健康部门要细化支持保障政策清单,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与发展。2024年5月,江苏省卫健委已发布首批9个专科的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名单,涉及创伤、心血管病等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