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支持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做优做强生物医药。对经国家药品审评审批部门同意、进入临床试验的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产品,按类别和试验阶段梯度支持,Ⅰ、Ⅱ、Ⅲ期临床试验最高分别支持800万、1000万、1500万元;在省内生产销售的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产品,按类别再给予一次性最高1500万元奖励;对通过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较上一年度新增销售收入5000万元、1亿元、3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参加药品和医疗器械集采,对中标国家、省际联盟集采和独家品种谈判的品种,按当年采购总金额5%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