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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地药监部门联合发布两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管新规

医药网 等信源发布 2026-02-25 10:08

近日,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药监局联合印发《京津冀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京津冀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分级监督管理规定(试行)》,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3年。《检查办法》共设七章四十八条,《分级监管规定》共十二条,分别明确了相关内容。新规出台是落实医疗器械监管协同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将通过三地联动、统一标准、风险分级的方式,保障受试者权益,提升试验质量,赋能产业创新发展。京津冀三地药品监管部门将开展宣传贯彻和专题培训,确保各相关方精准把握政策内涵,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提高监管水平,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