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医药反贿赂合规指引》即《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于2024年12月30日经市场监管总局第32次局务会议通过并发布,自发布日起施行。该指引共四章四十九条,与征求意见稿相比,主要变化集中在第三章医药企业商业贿赂风险识别与防范。“医药代表”定义改为参照国家药监局相关规定;“推广人员”全部替换成“学术推广人员”;部分表述有调整,如不得直接改为禁止,2个“可以”改为“应当”;第三章指引数量由91个变为90个,且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医药企业业务接待禁止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的内容。此外,文章还附有免责声明及新媒体矩阵宣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