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合作
动脉网APP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原料药变更的问答》
2024-06-13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 等1家媒体报道 政策
2024年6月13日,为规范和指导当化学原料药的生产工艺、生产场地、生产批量、质量标准等发生变更时,相关制剂持有人应进行哪些研究工作,并进一步明确当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供应商发生变更时,相关制剂的技术要求,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原料药变更的问答》(见附件)。本问答对变更指导原则中原料药变更时相关制剂持有人应进行哪些研究工作进行详细的解读。通常原料药的微小变更对制剂的影响较小,因此,建议制剂持有人重点评估原料药的中等变更、重大变更以及生产场地变更对制剂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研究。另外,变更指导原则“六、变更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供应商”规定变更前后原料药与制剂质量相关的关键理化性质应保持一致,未明确当变更前后原料药的关键理化性质发生变更时,制剂持有人应进行哪些研究工作,也未对变更前后原料药杂质谱的变化情况进行区分,本问答一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