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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卫健委、教育厅等联合印发《河南省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2019-09-10 健康报 等1家媒体报道 政策

日前,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等联合印发《河南省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对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方案》指出,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要求,在新生儿家庭访视、1月~8月龄儿童健康检查、12月~30月龄儿童健康检查、3岁~6岁儿童健康检查服务时,要做好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对0~3岁儿童要检查眼睛是否有异常,对4岁~6岁儿童要使用标准对数视力表检查视力,有条件的地区可增加与儿童年龄相应的其他眼部疾病筛查和视力评估,并按照相关要求记录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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