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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健委和河南省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医疗机构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4-01-04 健康报 等1家媒体报道 政策

2024年1月4日获悉,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河南省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医疗机构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机制,在郑州市、平顶山市、安阳市、三门峡市辖区内选择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先行先试;其他地区可结合实际,自主决定开展试点工作。《通知》明确,医疗机构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是指除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之外,不需要实施急救措施但需要配备相应医务人员、药品耗材、监护设备、搬运工具等,并给予一定医疗服务的“点对点”医疗转运活动,包括为医院之间转诊转院、出院患者返家、行动不便患者就医等提供转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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