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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医疗保障局等3部门联合发布《贵州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

2025-12-04 医药网 等1家媒体报道 政策

2025年11月25日,贵州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修订《贵州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需结合实际制定经办规程,做好登记备案、记分管理等相关工作,加强医保信息平台维护,同步管理相关人员。各统筹区要加强指导,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制定内控制度,履行好医保基金监管主体责任。实施细则依据多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适用于全省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对定点医药机构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相关人员的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坚持依法依规、目标导向、协同联动原则,相关人员主要包括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结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