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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定点零售药店规范管理、提升医药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

2023-04-13 第一药店财智 等2家媒体报道 政策

2023年4月12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定点零售药店规范管理、提升医药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按照国家医保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定点零售药店要严格“进销存”管理,实时向经办机构上报药品“进销存”数据。其中,通知要求:定点零售药店不得以医保基金支付为由开展促销活动,诱导参保人购药。而且,定点零售药店对个人账户可支付的部分医疗器械类、消毒类产品要在医保销售专区集中陈设摆放,并明确医保支付标识。门诊慢特病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需凭定点医药机构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