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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允许进口牛黄试点用于中成药生产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5-04-21 广西药品监管 等1家媒体报道 政策

2025年4月21日,国家药监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公告,允许从无疯牛病疫情国家进口符合要求的牛黄,在北京等12个试点区域用于中成药生产,试点期限为公告发布后的2年。进口牛黄需符合海关检疫和药品质量检验要求,且仅供集团内部使用,不得对外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