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合作
动脉网APP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3部门联合发布《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细则》
2025-06-18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等1家媒体报道 政策
2025年6月11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发布《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细则》,目的是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规范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实施办法》和《管理细则》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由原先的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扩大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各级各类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毕业后医学教育者除外),包括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技师(士)、中医(专长)医师、乡村医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