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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重新发布药品注册收费标准

2020-07-01 药智网 等1家媒体报道 政策

6月30日,国家药监局印发《国家药监局关于重新发布药品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对于2020年7月1日前受理的药品注册申请,自7月1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缴费的,终止药品注册程序。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