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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发布《关于规范激光近视弱视治疗仪类产品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07-11 界面新闻 等1家媒体报道 政策
2023年7月11日获悉,国家药监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正式发布《关于规范激光近视弱视治疗仪类产品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激光近视弱视治疗仪类产品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各省局不得再受理相应产品注册和延续注册申请。规范通知还要求,已受理的激光近视弱视治疗仪类产品注册和延续注册申请,应当立即停止审评审批,要求注册申请人向国家药监局申请注册。而且,自2024年7月1日起,未获得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激光近视弱视治疗仪类产品,不得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