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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药监局印发关于做好全省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审查发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4-03-01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等1家媒体报道 政策
2024年3月1日,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全省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审查发证有关工作的通知。此次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换证的工作方法,是黑龙江省药监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医药营商环境,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有效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换证标准,规范换证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高质量地开展换证工作。行政许可处负责换证工作的组织协调,药品监管处负责协助推进换证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稽查处负责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意见的签署及换证检查中案件查处,局机关纪委负责换证工作的纪律监督,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负责实施GSP符合性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