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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试行)》

2024-09-30 政策

2024年9月3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试行)》,具体内容包括总则、失能评估、评估机构协议管理、护理服务、长护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基金管理、审核核查、信息化和档案管理、社会参与以及附则。规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