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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 协议内容及生效
1.1 本用户协议是用户与“动脉网”之间就相关事宜所订立的契约,即包括本用户协议所有正文及“动脉网”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用户在“动脉网”注册前,必须事先认真阅读本用户协议,特别是本协议中关于限制、减轻或者免除“动脉网”责任的全部协议内容以及含有限制用户权利的协议内容。
1.2 如果用户同意本用户协议,或者存在包括下载、注册和使用及连接“动脉网”服务的行为,将被视为完全接受并同意遵守本用户协议的所有内容,包括接受“动脉网”对用户协议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本协议即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不同意本用户协议,用户不得使用或应主动停止使用“动脉网”提供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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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条 用户信息
2.1 用户个人信息。用户个人信息包括真实姓名、手机号码、微信号、所属行业、所在公司,现任职位、常驻城市、本人照片、身份证号、微信支付账号、电子邮箱、个人简介等。
2.2 非用户个人信息。用户在“动脉网”上,包括阅读、评价、操作状态、使用记录、使用习惯等在内的全部记录信息。除本条第1款所列用户个人信息范围外的所有信息,均为非用户个人信息。
2.3 第三方平台记录信息。用户通过腾讯微信等第三方平台账号注册、登录、使用“动脉网”服务的,将被视为用户完全理解、同意并接受“动脉网”已包括但不限于收集、统计、分析等方式使用其在腾讯微信等第三方平台填写、登记、公布、记录的全部信息。用户一旦使用第三方平台账号注册、登录、使用“动脉网”服务,“动脉网”对该第三方记录信息的任何使用,均被视为已经获得了用户本人的完全同意并接受。
2.4 用户自行向“动脉网”提供个人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课程主题和介绍以及其他信息,所提供的信息必须在合法基础上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及时更新以上信息。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非法、抄袭、错误等问题,用户需承担因此引发的相应责任以及后果,且“动脉网”保留终止用户使用“动脉网”各项服务的权利。
2.5 用户应维护个人“动脉网”帐户和密码安全,并对此帐户在“动脉网”的所有行为负完全责任,不得将帐户借给他人使用,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与实际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当遇到账户或者密码未获授权使用,或者发生任何安全问题时,用户有责任及时有效地通知到“动脉网”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2.6 用户信息使用,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任何不妥或者不满意之处,有权向“动脉网”提出申请,要求进行相关信息删除等处理;“动脉网”不承担主动删除、销毁用户信息的责任。
2.7 为向用户提供服务,“动脉网”将在合理范围内使用用户个人信息、非用户个人信息以及第三方平台记录信息。用户一旦注册、登录、使用“动脉网”服务,将被视为“动脉网”已包括但不限于收集、统计、分析、商业用途等方式使用用户信息。“动脉网”对用户信息的使用无需其他意思表示,无需向用户支付任何费用。
第3条 服务条款的修改及终止
3.1 “动脉网”的服务范围非常广泛,因此有时还会适用一些附加条款或产品要求(包括行业要求)。附加条款将会与相关服务一同提供,并且在用户使用这些服务后,成为您与我们所达成的条款的一部分。
3.2 “动脉网”始终在不断更改和改进服务。一旦条款及服务内容产生变动,将会在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如果不同意我们对条款内容所做的修改,用户可以主动、随时停止使用我们的服务,尽管我们对此表示非常遗憾。
3.3 “动脉网”也可能随时停止向您提供服务,或随时对我们的服务增加或设置新的限制。
3.4 “动脉网”认为用户拥有自己数据的所有权并保留对此类数据的访问权限,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我们停止某项服务,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动脉网”会向用户发出合理的提前通知,并让用户有机会将信息从服务中汇出。
3.5 如果用户继续使用“动脉网”的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我们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我们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
第4条 服务的中断和终止
4.1 在未向用户收取相关服务费用的情况下,“动脉网”可自行全权决定以任何理由 (包括但不限于“动脉网”认为用户已违反本条款的字面意义和精神等) 终止对用户的服务。同时“动脉网”可自行全权决定,在发出通知或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停止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服务终止后,“动脉网”没有义务为用户保留原用户资料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用户或第三方。
4.2 如存在下列情况,“动脉网”可以通过注销用户的方式终止服务: 在用户违反本条款相关规定时,“动脉网”有权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动脉网”将在中断服务时通知用户。但如该用户在被“动脉网”终止提供服务后,再一次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为“动脉网”用户的,“动脉网”有权再次单方面终止为该用户提供服务; 一旦“动脉网”发现用户注册资料中主要内容是虚假的,“动脉网”有权随时终止为该用户提供服务; 用户出现作弊行为,网站可根据情况作出处理,甚至注销用户; 其它“动脉网”认为需终止服务的情况。第三方,但基于交易纠纷、技术原因等因素,“动脉网”保有复制、审查服务过程中录音内容的权利。
第5条 用户言行
5.1 用户同意在使用“动脉网”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1) 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2) 遵守“动脉网”的所有用户协议、通知、协议等文件; 3) 不得为违法、犯罪等目的使用“动脉网”网站及其移动客户端; 4) 不得在“动脉网”上传输及发布以下内容: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及法律法规实施的言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言论;违背社会风俗和社会道德的言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 5) 不得使用任何侮辱或毁谤他人,性骚扰,或对未成年人有不良影响的内容; 6) 不得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行为; 7) 不得利用本站从事洗钱、窃取商业秘密、窃取其他用户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8) 不得侵入本站及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传播病毒、特洛伊木马、定时炸弹等可能对“动脉网”造成伤害或影响其正常运转的恶意病毒或程序; 9) 不得在“动脉网”平台从事非经“动脉网”同意的所有牟利性经营活动; 10) 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特别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者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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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条 知识产权协议
6.1 对于用户通过“动脉网”发布的任何公开信息,用户同意“动脉网”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将此等内容编入当前已知的或以后开发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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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条 隐私声明
“动脉网”非常重视对用户个人隐私的保护。 “动脉网”在必要时候需要某些信息才能为您提供所请求的服务,本隐私声明针对这些情况下的数据收集和使用情况。作为“动脉网”用户,如果同意接受“动脉网”用户协议及隐私声明,表明您授权“动脉网”对任何您所提供的、或者“动脉网”所收集到的信息有权进行处理、传播、使用。 本隐私声明适用于“动脉网”的所有服务,随着服务的变化,“动脉网”有权对隐私条款不时进行修改更新,且不再另行通知。更新后的隐私声明一旦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隐私声明,您在访问和使用“动脉网”时,即表示您已同意遵守并接受最新的隐私政策。建议您及时关注隐私条款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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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条 免责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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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条 适用法律框架以及纠纷解决途径
9.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应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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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条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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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粤卫科教函〔2025〕5号 发文时间 2025年06月11 涉及领域
有效地区 全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发文机关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中医药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做好2025年订单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医药局,各定点院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教协同加强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国家有关2025年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25年度订单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招生培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订单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项目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百千万工程”三年初见成效和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基础性工程。各项目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定向医学生招生培养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好抓实,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  二、落实培养任务  结合近两年定向医学生报到就读情况,征集并确定2025年订单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招生计划2068名。其中,省财政补助2000人,广州市定向医学生由广州市补助,其余入学人员由广东省易方达公益基金会资助。  按照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常住人口数比例和各地市上报的培养需求,2025年各有关县(市、区)订单定向培养计划详见附件1。各项目市要加强宣传发动,分解培养任务,专人跟踪落实,并将计划指标优先安排给服务人口多、全科医疗需求大、全科医生较为短缺的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明确定点院校及培养要求  订单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项目定点院校为广州中医药大学、汕头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广东药科大学、韶关学院、嘉应学院、肇庆医学院、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和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等11所高等院校。  各定点院校要切实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全科医学学科建设,加强面向全科医学生的全科医学、预防医学和中医学教育,优化全科医学、公共卫生和中医学理论、知识和技能教学;进一步加强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优化临床实训教学;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优化教学条件,保证培养质量。  四、明确服务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教协同加强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2025年及以后新入学的定向医学本科生可在应届毕业当年报考户籍所在省域内全科医学领域全日制临床专硕或按规定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完成硕士研究生教育或全科专业住培(专科定向医学生完成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后,须按协议约定到定向就业单位服务6年。2025年之前(不含2025年)入学的定向医学生按原政策执行。  五、加强招生政策宣传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与教育部门和各定点院校作好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官网宣传、专题讲座等方式,协同指导省教育考试院和各定点院校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定向医学生招生相关政策,做好定向医学生有关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全面、准确理解政策内容。  六、做好招录工作  (一)公布招生计划。  各定点院校2025年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生办)通过《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定点院校2025年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计划。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报考对象仅限广东考区省内户籍人员,且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须符合当年度相应招考的报考条件。  2.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中“无医学类专业不宜就读的疾病”的相关规定。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自愿报考,且承诺在校学习不转学、不转专业,承诺毕业后按照协议约定到定向就业单位服务6年(本科不含衔接全科临床专硕或全科专业住培3年、专科不含衔接助理全科医生培训2年)。  (三)择优录取。  由各定点院校根据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及高考分数择优录取。  1.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计划按基层需求分县(市、区)设置院校专业组和专业计划,原则上院校专业组之间及专业之间计划不得互调。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提前录取批次填报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即根据各院校专业组计划1:1的比例,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院校专业组志愿,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即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同分条件下农村生源和定向县生源优先。院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对进档考生进行分档录取。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院校可在院校专业组内将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2.当招生计划未完成时,由省招生办公布计划缺额情况,让未被录取的考生补填志愿,组织有关高等院校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后尚未完成的计划可调整到普通批次。  3.省招生办要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录取考生信息提交省卫生健康委。各项目市及时登录广东省全科医生数据上报平台(网址:http://gdqk.wsglw.net)下载录取考生信息,并及时反馈到各有关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签订协议。  各有关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接到考生录取信息后,需于2025年12月中旬底前将单位盖章后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另发)寄到相关定点院校,由定点院校于12月底前负责组织定向医学生签订协议书。  七、做好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安置和培训安排  (一)及时落实岗位编制。  各项目市登录广东省全科医生数据上报平台下载2025届定向毕业生信息,并及时反馈到属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各相关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各项目市卫生健康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协调各县(市、区)提供足够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技术岗位,将定向医学毕业生优先安排给服务人口多、全科医疗需求大、全科医生较为短缺的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于2025年8月31日前通过对定向医学毕业生进行面试、考察,按照人岗匹配、专业对口的要求,由定向医学毕业生按面试、考察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并落实编制。  (二)统筹安排全科培训。  各项目市于8月31日前统一安排定向医学毕业生到本地培训基地参加培训。本科(临床、中医类别)定向医学毕业生参加3年全科或中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临床、中医类别)定向医学毕业生参加2年助理全科或助理中医全科医生培训。各项目市要积极加强培训基地全科医学科建设,强化师资培训,扩大培训容量。对于本地尚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地市,由本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本地已成为协同单位的中医院,安排到其主基地参加规范化培训。  八、规范定向医学生违约管理  各项目市要督促指导各相关县(市、区)协同定点院校加强对定向医学生的关心关爱,坚定定向医学生服务基层的信心,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履约率,降低违约率。  各相关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作为定向就业协议书签约甲方,应担负起违约情况确认及违约金追缴主体责任,按流程规范处理违约情况。各相关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在定向医学生违约(含毕业前和毕业后)时应及时出具违约确认函,明确已服务年限和违约金额,并上传到广东省全科数据上报平台,经市、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逐级线上审核后发送到定点院校(流程详见系统说明)。定点院校收到违约确认函后方可代收违约金,同时配合做好违约金追缴工作,及时将违约金纳入项目专账统一、规范管理,经结算后作为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原则上,当年度的违约金追缴工作应于当年内完成。      九、加强定向医学生数据信息管理  广东省全科数据上报平台是定向医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后定向服务6年全流程信息化规范管理的重要手段,平台数据作为项目经费下达和结算的依据。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责任到人,派专人负责填报数据信息,确保数据填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定点院校要及时处理定向医学生录取、院校培养、毕业、就业安置、培训、违约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各地要于每年8月底前填报当年定向医学生需求信息、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安置和培训信息,定点院校于每年10月底前填报当年定向医学生实际报到及次年毕业生名单等相关信息。  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省财政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拨付手续,市县财政部门应在收到补助资金30天内将资金拨付至定点院校。广东省易方达公益基金会补助资金为社会捐赠资金,由该基金会直接拨付至定点院校。  财政补助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专项用于订单定向医学大学生学费、生活费和住宿费补助。其中:学费和住宿费由定点院校纳入学校有关收入统一管理,不得出现学费或住宿费先发后收或先收后发的现象,生活费由定点院校直接按月发放给定向医学生。各定点院校要严格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粤财社〔2022〕64号)等有关规定,加快财政资金支出,确保资金使用进度,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规定。  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项目实施的督导检查,对资金支出情况和绩效目标情况开展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定点院校开展绩效自评。各地财政部门要及时将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定点院校,视情况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定点院校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责,要严格执行现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省卫生健康委联系人:黄式锋、杨方方,联系电话:020-83848500;  省教育厅联系人:卢颖佳,联系电话:020-37627855;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欧阳全其,联系电话:020-83134888;  省中医药局联系人:刘闯,联系电话:020-83709275。  附件:1.2025年广东省各县(市、区)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表.docx                 2.2025年广东省各定点院校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计划表.docx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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